夫妻為了逃避債務假離婚,但是沒多久就離婚了,因為感情不真實。財產應該怎么分?環顧四周,你會經常發現,為了逃避債務,假離婚,最后會爭死蛋。那么,假離婚的財產糾紛怎么辦?房產可以重新分割嗎?下面黃浦離婚律師就為您詳細分析解答。

假離婚是指夫妻關系雙方企業為了能夠達到自己某種活動目的,如躲避債務、滿足人們購房條件等,雙方之間協商對夫妻共同管理財產問題進行市場分割并辦理假離婚的。我國婚姻法不承認假離婚,沒有假離婚的說法
。因此,對于假離婚的,想要發展達到離婚的效果我們必須根據雙方去民政工作部門需要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或者夫妻雙方去法院起訴離婚(此種教學情況分析比較研究少見,因為是假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不可分割的意見是一致的,所以學生不會選擇通過人民法院辦理離婚)。因此,夫妻雙方政治協商的假離婚。
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在法律上就視為真離婚,對夫妻共同實現財產信息進行的分割,在領取離婚證時已經開始生效。除非在訂立離婚財產分割網絡協議時存在財務欺詐、脅迫等情形,發現之次日起一年內公司可以得到重新申請國家財產分割,否則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協議是不能使用要求教師重新分割的。
在現實生活中,處理假離婚財產糾紛有兩種方法:
1、申請假離婚,夫妻不得同居。
這種情況下,處理物業糾紛的方式比較簡單。首先,已經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行為,否則離婚協議生效后不能重新分割財產。

2、辦理假離婚后,夫妻雙方企業依舊沒有生活聯系在一起,同居的。
辦理虛假離婚后,與上述情況一樣,夫妻雙方協商達成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存在欺詐或脅迫,否則不得再分割財產。但是,由于離婚后夫妻雙方仍然住在一起,形成了同居關系,在財產糾紛的分割中,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取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共同的共同財產處理,即條件相同、平均分割。
共同取得的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工作、經營或管理的財產。在同居期間如何分割共同財產,總結如下幾點:首先,如果同居雙方能夠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則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 第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原則上應將雙方的共同財產平均分配,但應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并考慮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一方的利益。
同居期間,雙方共同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作為雙方共同的債權債務處理;第五,一方同居期間重病未治的,法院可以決定分割財產或者給予另一方適當的幫助。離婚后,約定的財產分割無權要求重新分割。
在生活中,假離婚的誘因大多是債務、申請保障性住房等,為了避免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協議不能抵抗債權人的債權,即假離婚優越的出現,對債權人沒有任何影響。對于有個人債務的夫婦來說,假離婚可能是有用的,但風險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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