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離婚案中,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未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離婚判決書也沒有對子女撫養做出明確的處理,導致該問題被遺漏。離婚協議和離婚判決書已經生效,當事人在離婚后又產生了爭議,希望對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處理。此時,當事人應當另案主張還是對該案件申請再審?上海黃浦離婚律師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相關法律規定
對于涉及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由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時或者協議內容不符合子女利益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因發現新的事實,或者因證據不足、程序違法等原因,可以申請再審。但是,被申請人提出抗辯,或者案件不適用再審程序的除外。
二、相關法律案例
案例一某離婚案中,雙方未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離婚判決書未作出明確的處理。離婚判決書已經生效后,原告提出子女撫養問題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雙方應當重新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因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例二某離婚案中,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已經達成一致,約定由被告負責撫養子女,并支付撫養費。離婚協議已經生效后,被告未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原告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認為,被告未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的行為違反了離婚協議,應當依照協議內容履行。因此,法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支付撫養費。
案例三某離婚案中,離婚判決書對子女撫養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處理。判決書已經生效后,原告提出要求增加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與離婚判決書已經作出的處理不一致,不能再次進行訴訟請求。因此,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問題探討
針對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在涉及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上,當事人應當在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生效前,就明確達成一致,確保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子女撫養問題被遺漏,當事人需要及時采取法律行動。
對于生效的離婚協議和判決書,當事人是否應當另案主張還是對案件申請再審?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生效后,發現子女撫養問題有爭議,而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中未作出明確的處理,此時可以采取另案主張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對子女撫養問題進行處理。
如果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已經明確處理了子女撫養問題,但當事人認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者增加撫養費等內容,此時不應當另案主張,而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變更、執行或者強制執行等訴訟請求。
如果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有其他原因認為存在錯誤,例如發現新的事實、證據不足或程序違法等情況,此時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重新審理該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提出的再審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例如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必須符合再審程序的適用條件等。
四、結論
在涉及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上,當事人應當盡可能在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生效前,就明確達成一致,確保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子女撫養問題被遺漏,當事人需要及時采取法律行動。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當事人應當依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生效前,發現子女撫養問題未作出明確的處理,此時可以通過訴訟請求的方式,向法院申請處理子女撫養問題。如果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已經明確處理了子女撫養問題,但當事人認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者增加撫養費等內容,此時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向法院提出變更、執行或者強制執行等訴訟請求。

如果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有其他原因認為存在錯誤,例如發現新的事實、證據不足或程序違法等情況,此時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重新審理該案件。但是,當事人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提出的再審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綜上所述,上海黃浦離婚律師認為,當事人在涉及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上,應當盡早達成一致,確保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子女撫養問題被遺漏,當事人需要及時采取法律行動。對于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當事人應當依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上海黃浦離婚律師來講講婚約財產 | 上海出名的離婚律師為您介紹出軌 |
| 不起訴離婚僅起訴給付扶養費法院 | 上海黃浦離婚律師來講講離婚協議 |
| 婚前協議中對夫妻財產的約定是否 | 想要爭取撫養權?上海黃浦離婚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