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階段:1、起訴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證據;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那么起訴離婚的階段是什么?下面就由上海離婚律師來為您介紹相關的內容。

一、起訴
離婚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依法提出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請求。當事人是原告,當事人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享有訴訟權利,需要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目前我國環境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進行符合社會四個發展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建立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提高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受一般地區管轄。 即請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向其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有符合這些標準的離婚案件才由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進行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中國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通過以下幾個問題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原籍地、工作地點、當前住址;
2、申索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信息來源、證人沒有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此案,離婚訴訟立即開始。
二、審理
審判是人民法院自起訴之日起至判決之日止所做的全部調查工作的總和。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程序,審判分為三個階段: 審前準備階段、調解階段和庭審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在收到仳離訴訟后,經審查,吻合備案前提的,應當在7日內備案,并在備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正本投遞給原告,原告在收到訴訟狀正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訊職員批閱訴訟資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起首應答當事人舉行調處,使當事人排除不同,相互原諒,從而殺青仳離或親睦的和談。殺青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
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和解,將進行審判。在開庭前三日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和其他當事人。開庭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在場,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檢查當事人,宣布案情,宣布法官是否回避; 然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及其陳述; 告知當事人其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不在場證人的證詞; 詢問專家,宣讀鑒定結論; 出示書面證據、物證和視聽材料;宣讀審訊記錄。法庭辯論開始。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應當發言。被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應當發言。各方應當相互辯論。
三、判決
根據審理情況,應當再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立即宣判。人民法院應當公開進行審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布判決書。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您:離婚法律訴訟活動結束,但如果公司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以及人民對于法院通過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之間不能及時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不可分割和子女家庭撫育管理問題研究申請再審。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上海離婚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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