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無性婚姻似乎成了一種“隱形”問題,表面上夫妻恩愛如初,實則內心世界早已各自為營。作為資深長寧區婚姻律師,今天我要和大家深入探討一個頗有些敏感的話題——無性婚姻是否該離婚?如果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財產又該如何分?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婚姻的基礎除了情感交流,還包括性生活的和諧。當后者出現問題,且通過溝通無法解決時,這段婚姻已名存實亡。但決定是否離婚,這需要雙方深思熟慮,畢竟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還涉及到家庭、子女等多方面因素。
那么,如果真走到了離婚那一步,財產分割就成了繞不開的話題。在上海,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但實際中往往會根據雙方貢獻、過錯等因素有所調整。特別是對于無性婚姻這種情況,法院可能會考慮以下因素:

1.照顧無過錯方:如果一方因生理或心理原因無法過性生活,而另一方以此主張離婚,法院可能會視情節酌情讓有過錯方少分一些財產。
2.保護婦女權益:在財產分割時,考慮到女性在婚姻中往往承擔更多家務勞動和生育責任,即使存在無性婚姻情況,也可能傾向于給予女性更多保護。
3.子女利益優先:如果有子女,法院會優先考慮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可能會將撫養權判給更有利于子女成長的一方,并在財產分割時給予適當傾斜。
舉個例子,張先生和李女士結婚十年,由于張先生長期海外工作,兩人聚少離多,導致婚姻出現嚴重問題,包括長期的無性狀態。若他們選擇離婚,那么除了平分共同財產外,如果李女士能證明自己在婚姻中盡到了更多家庭責任,或者張先生有一定過錯,法院可能會判決李女士多分得一些財產。

當然,每個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具體判決還需依據具體情況來定。重要的是,在面對無性婚姻時,雙方應積極尋求專業幫助,無論是心理咨詢還是法律咨詢,都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記住,婚姻不是一場戰役,而是兩個人共同成長的旅程,當旅程走到盡頭,分開也是一種負責任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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